中火废水稽查连3次不合格 中市府拟罚2000万勒令停工
2021-11-28 00:13
台中市环保局长吴志超表示,不排除对中火祭出勒令停工。   台中市政府/提供

台中市政府抗空污持续杠上中火!环保局长吴志超今(10)日上午在台中火力发电厂前说明,今年1月以来对中火密集联合稽查,查获放流水硝酸盐氮不合格,3次采验皆不符标准。吴志超表示,限期中火在4月11日前依法陈述意见,若陈述未具正当理由,将依违规情节处分,得处最高罚款2000万元,不排除勒令停工。

吴志超说,环保局今年1月起执行“台中港区大型固定污染源深度稽查专案计划”,将台中火力发电厂列为重点查核对象,进行空污、水污及废弃物污染防治联合稽查。中火向环保局申请核准的废水排放口有D01到D04共4个,今年1月9日环保局采验D03放流水质,发现水中硝酸盐氮浓度达68.9毫克/公升,未符合放流水标准(50毫克/公升),即限期台电于3月5日前完成改善。

3月6日,环保局再进行D03放流水质采样复查,水样经检测分析结果硝酸盐氮浓度达91.6毫克/公升,仍未符合放流水标准,环保局再次要求台电尽速改善。

吴志超表示,1至4机组目前除1号机已进行污染防治措施,其余皆为老旧机组。3月21日环保局同仁在排放口等待三天,将放流水采样送验,稽查的水质报告显示硝酸盐氮浓度达105毫克/公升,是浓度最高的一次。

台电发言人徐造华回应表示,台电去年下半年为满足台中市111年环保加严标准,进行整个排放调整,希望大幅降低排放量,因此增加液态氨添加量,反而造成排放水的污染,台电已积极检讨各项改善做法,将在期限内提出改善计划,未来也会配合市府的要求进行改善。

中市环保局查验中火放流水,三次都超出标准。   台中市政府/提供