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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大成报记者于郁金/台南报导】今(110)年1月1日开放含莱克多巴胺美猪进口,以及放宽美牛进口月龄,台南市政府卫生局为保障民众食品安全,持续加强查核本市肉品制造业、输入业、餐饮业及贩售业等业者猪原料标示及来源文件之正确性,并会同环境保护局、经济发展局、教育局、农业局、政风处、警察局及法制处消费者保护官展开联合稽查,110年2月份共查核854家次,结果皆符合规定;另抽验业者贩售或使用之猪(牛)肉及其可食部位原料检验乙型受体素,110年截至2月底共抽验289件(猪198件,牛91件),其中240件检验结果与规定相符,其余49件检验中。
卫生局提醒食品业者务必依规定于营业场所明显处,或于产品外包装上以中文标示猪(牛)原料原产地;今(110)年新规定已正式施行,将纳入本局稽查重点;若未依规定标示,依食安法处新台币3万元以上300万元以下罚锾;若原产地标示不实,依食安法处新台币4万元以上400万元以下罚锾,若检验动物用药含量超过安全容许量,依食安法处新台币6万元以上2亿元以下罚锾,并公布业者名称。
市长黄伟哲呼吁食品业者,勿购买来源不明之产品,采购产品应注意其标示是否符合规定,并保留交易凭证及其来源文件资料(如进口报单、屠宰证明等),也呼吁民众,购买猪(牛)肉原料一定要认清产地、注意标示,并鼓励消费者多选购在地优质国产猪;消费者若有任何食品安全卫生问题,欢迎洽询卫生局免费服务专线0800-285-000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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